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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似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案件,其实是冤案

发布日期:2024-06-13 来源:晏律师 浏览量:319

复  杂  的  主  体  介  入

 

     (一)基本案情模式

   该案例中,刘甲的银行卡收款后,迅速打回给W公司的股东王五的账户,王五再打给零散农产品销售者。

   该案最终被确认为无税收违法行为。

   (二)实务启示

   实务中,纳税人以税收利益为唯一或主要目的,而选择或涉及异常、迂回、复杂的交易模式,纳税人根据该交易模式开具或取得发票。

   由于这类交易模式缺乏商业实质、纯粹是为了税收利益,故容易被直接误判为虚假交易,并将相应发票开具或取得误判为虚开。    

   该案例所涉及的交易模式相对复杂,实际情况比示意图还复杂,故而当初被误判为虚开,而后被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