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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虚开罪的案例——走逃票和异常凭证

发布日期:2024-06-13 来源:晏律师 浏览量:297

走  逃  票  和  异  常  凭  证

   

    (一)基本案情模式

    该案最终被确认为无税收违法行为。

     (二)实务启示

   A公司的介入,缺乏商业实质,其唯一的目的就是为了给B公司开具专用发票;A公司开具发票后,走逃了。但是 要注意的是:

   该案例中,虽然不少从事税务工作的朋友容易误以为A公司与B公司之间不是真实交易,但是民商法上:A公司与B公司之间是真实交易(单独虚伪表示的民事行为)。    该案例容易被误判为虚开,最重要原因是:李四是该买卖中经济利益的实际享有者,即:名义上的卖方是A公司,而实际上的卖方是李四。甚至,李四与A公司之间,谈的内容可能就是谈的开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