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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的差异

发布日期:2024-10-06 来源:网络 浏览量:294

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的差异

   工程建设中,监理接受发包人的委托,代表发包人监督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投资。因此,就有了工程师在支付进度款前审核工程量的情况。当然,有时候发包人也会委托工程咨询单位作为工程师对进度款进行审核。进度款是指在工程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师对于承包人申报的档期完成的工程量的审核结算支付的一种工程价款。工程款除了进度款之外,还有预付款、结算款和保修金。

   在支付进度款前工程师审核的工程量一般仅仅作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不作为结算的依据,首先,进度款往往是一种临时支付,工程师审核进度款的方法称之为计量,计量方法是“按照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而不严格依照合同、工程实际情况等。根据《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教材:工程建设投资控制》的观点,计量通用方法之一就是估价法,该方法仅仅是一种估算,不能作为最终价款支付的依据。从理论上解释,进度款仅仅是一种估算,主要满足于承包人建设资金的需要。结算工程款是一件耗时耗力的事情,而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发包人的主要精力是在于实施工程和监督施工,要全力投入斤斤计较的精确计算,并不现实。因此,工程师在支付进度款前审核的工程量一般也不能直接作为工程款结算的依据。但是需要明确,第一,进度款通常是总价款的百分之多少,比例一般为60%90%,不可能是全部的工程款,除非极端情况,不可能出现结算款还没有进度款多的情形,因为承包人施工到一定进度,才有工程量,而进度款只是该部分工程价款的一部分,但不是全部。所谓的不能依照进度款的支付比例来确定结算款是因为可能施工过程中有增项、减项、设计变更、签证、索赔、违约、奖惩等,但通常不会占到工程款的主要部分和大部分。第二,合同约定在施工期间按照工程部位进行结算,作为该部位工程款支付的依据,在此情况下,工程师的审核就不是进度款,而是该部位工程结算款。